四川省失独家庭补贴政策的最新规定是什么?根据四川省最新的独居老人扶助政策,政府将已故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将残疾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享受每年人均不低于1320元的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享受每年不低于1620元的标准。孤儿家庭扶助金是指我国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和死亡的。对于原家庭夫妻赡养制度,是国家对孤儿家庭老人的补偿。
中国将农村孤残儿童死亡家庭的救助标准提高到与城市相同的水平,即270元和340元。但是,各地的经济水平和政策不同,所以救助费用也不一样。比如说
对农村失独家庭一次性追加补助2万元,对城市失独家庭一次性追加补助3万元;对农村失独家庭年满60周岁的夫妇,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城市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2. 山东省
目前,山东有5万多个失独家庭。2004年,青岛市每人每月补贴135元。代表建议对失独家庭给予5万-8万元的一次性特别救助。
3. 浙江省宁波市
从2008年开始对该群体给予补贴,规定每人每月补贴150元。年满60周岁后,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对象的补贴仍为每人每月150元,其他对象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海曙区对失独老人每年发放18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对60岁以上无社会保险的老人发放4320元。
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妇女,死亡家庭夫妇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城市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了动态增长机制。中央政府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根据《建立健全老年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方案》,中国对失去父母的家庭的扶助政策如下。
1. 经济援助。提高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2. 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
3. 医疗保险。建立医疗保险优惠补贴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 “孤儿 “家庭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对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全额补助。
4. 4.家庭关怀。开展生育技术服务,对49岁以下有生育意愿且符合条件的 “失独 “家庭,尽最大努力给予帮助。
5. 组织帮扶。建立志愿者队伍,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
在新的意见中,对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具体内容还需要有关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