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粉丝咨询了这样一个很受关注的问题:因为考虑到宝宝随着事后的各种因素影响使得他的名字可能发生改变,问题在于——同志家庭改名应该经过什么流程?
这也就是今天我们要探讨和分享的一个话题:同志家庭的宝宝应该如何改名?有没有什么例外流程?有无一些专门法律规定?
同志家庭的宝宝应该如何改名?
法律上没有“同志家庭”的说法,也不存在“同志家庭宝宝”这一主体。至于为什么要沿用“同志家庭宝宝”的说法,是为了映衬文章需要,但实际上,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同志家庭不是法定婚姻的结晶。因此,“同志家庭的宝宝应该如何改名”的问题也就自然转化为“宝宝应该如何改名”,唯一不同的是,我们应当考虑“同志家庭”这一特殊因素。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改名的前提——两类:一是原本没有姓名,需要登记;而是原本已有姓名,需要更改的。除此而外,没有第三种情况。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改名的流程如下:
①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改名;
②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改名申请;
③户口机关依法更改被申请人姓名。
当然,这是我们的理想模式,简单的三步就可以更改宝宝的姓名——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更改姓名属于公民的权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公民有更改自己姓名的自由。
但是,实际操作中,名字的更改仍然会受到一些限制因素,比如:某些名字中的汉字使用,父母一方或者双方的不同意等等……
关于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时所需要携带的材料,基本都是:户口簿、出生证明或者身份证等。
问题来了:同志家庭的宝宝应该如何改名了?
在这里,想跟大家说的时:传统一夫一妻家庭的改名往往只会收到第三步,也就是登记机关同意的限制,但对于同志家庭来说,这样的限制几乎会出现在改名的任何一个步骤:
首先是父母双方的同意。因为同志家庭的宝宝往往都是只要同意性别的“监护人”,对于男同志来说,就只有一方监护人,即父亲。千万不要说另一个爸爸可以充当“母亲”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父母(一男一女)的协商同意才有效。在实际操作中,登记机关会要求父母双方到场并且核对户口簿上的信息,这是硬性要求。如果有特殊原因父亲一方或者母亲一方不能够到场,要另外提供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还要另外写一份情况说明,说明孩子父亲/母亲不能到场的原因,并承诺父亲/母亲一方没到场的情况下改名以后引起的纠纷自己承担,才能够进行姓名变更。因此,同志家庭的监护人只能按照以上的第二种做法进行更名行为。
其次是相关手续。在这一点上,同志家庭只能遵照法律规定携带相应证件、证明前往登记机关,没有法定的例外情形。对于非婚生子,在更改姓名的权利上是同婚生子一致的,可以通过相关证明和手续办理。
最后是登记机关的更名,只要在不触及敏感字眼和使用汉字的行为规范的情况下,都能更名成功。登记机关不会询问孩子是否来自“同性婚姻家庭”,也不会对这种情况另设关卡。
总之,只要符合法定程序,更名一定能成功。
关于同性婚姻家庭宝宝更名的法律规定如何
穷尽目前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将目光着眼于《户口登记条例》。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同性婚姻家庭宝宝更名的有关问题,归结起来一句话,了解同性婚姻家庭在办理相关手续上与一般情况的差异,相关行为符合法定,更名也就一定能成功。